本文是学习GB-T 29755-2013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的分类和标记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
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非结构装配中空玻璃二道密封用双组分密封胶,单组分中空玻璃密封胶可参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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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531.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入硬度试验方法
第1部分:邵氏硬度计法(邵尔硬度)
GB/T 13477.1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:试验基材的规定
GB/T 13477.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:密度的规定
GB/T 13477.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
第3部分:使用标准器具测定密封材料挤出性的方法
GB/T 13477.5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5部分:表干时间的测定
GB/T13477.6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6部分:流动性的测定
GB/T 13477.8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8部分:拉伸粘结性的测定
GB/T 13477.10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0部分:定伸粘结性的测定
GB/T 13477.17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7部分:弹性恢复率的测定
GB1677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
GB/T 17146 建筑材料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
GB/T 22083—2008 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
JC/T 485—2007 建筑窗用密封胶
产品按密封胶的聚合物种类分为聚硫(PS)、 硅酮(SR)、 聚氨酯(PU)
等密封胶。
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:密封胶名称、聚合物种类、本标准编号。
示例: 聚硫中空玻璃密封胶标记为:中空玻璃密封胶 PS GB/T
29755-2013。
4.1.1 密封胶应为细腻、均匀膏状物或黏稠体,不应有气泡、结皮或凝胶。
4.1.2 各组分的颜色宜有明显差异。
GB/T 29755—2013
密封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 1 物理力学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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粘结破坏面积/% 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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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失重/% 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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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室的标准试验条件:温度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5)%。
试验基材应符合 GB/T 13477.1—2002中要求的厚度为6 mm~8mm
浮法玻璃,也可选用供需双
GB/T 29755—2013
方指定的玻璃。
制备试件前,用于试验的密封胶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 h
以上。试验基材按生产商要求选用
合适的清洁剂清洁。
试样按生产厂注明的比例混合均匀,避免形成气泡。若事先无特殊要求,混合后应在20
min 内完
成注模和修整。
粘结试件数量和处理条件见表2。
表 2 粘结试件数量和处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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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试样各组分刮平后目测。
按GB/T 13477.2试验。
按GB/T13477.6 试验,采用试验步骤 A 测定,在(50±2)℃的烘箱中放置4 h。
按GB/T 13477.5—2002试验,型式检验采用A 法试验,出厂检验可采用B
法试验。
适用期按GB/T13477.3 进行,采用B 法测定,挤出孔直径4 mm,
样品预处理温度(23±2)℃,读取
挤出率为50 mL/min 时对应的时间,即为适用期。
style="width:0.53997in;height:0.5599in" />
试样按生产厂注明的比例混合均匀,应避免形成气泡,挤在模板上刮平,厚度6
mm~7 mm,按标
准试验条件养护14 d,然后按 GB/T 531.1试验。
按GB/T 13477.17—2002试验,试验伸长率为25%。
GB/T 29755—2013
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 GB/T 13477.8
的试验步骤进行试验,试验5个试件,取5个试件的平均值。
粘结破坏面积的测量和计算,采用透过印制有1 mm×1mm
网格线的透明膜片,测量拉伸粘结试
件两破坏面上粘结破坏面积较大面占有的网格数,精确到1格(不足1格不计),以50
mm×12 mm 为
基础面积(即总格数600格),计算粘结破坏格数占总格数的比例,以百分率表示。
记录最大拉伸强度时的伸长率,报告最大拉伸强度时伸长率的算术平均值,报告拉伸粘结强度,同
时报告粘结破坏面积。
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 GB/T 13477.10—2002试验,试验伸长率为25%。
试件破坏按GB/T 22083—2008第7章中E 类密封胶确定。
将试件按 JC/T 485—2007
中5.12规定,连续试验(168±2)h,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 h,按
5.9进行试验。
将试件放入(60±2)℃的烘箱中处理(336±2)h,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 h,按5
. 9进行
试验。
5.13.1 试验器具
试验器具包括:
a) 烘箱:控温精度±2℃;
b) 天平:精度为1 mg;
c) 铝板:尺寸为152 mm×80 mm×(0.5 mm~1.5 mm);
d) 金属模框:内框尺寸130 mm×40 mm×6.5 mm;
e) 刮刀:长约150 mm。
5.13.2 试验步骤
取两块洁净的铝板,分别称量并记录质量(m)。
在铝板上平放金属模框,将密封胶刮涂在模框内并用刮刀刮平,除去模框制成试件,称量并记录试
验试件的质量(m₂ )。 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7 d。
试验试件在90℃±2℃烘箱中,保持21 d。
从烘箱中取出试验试件,放入干燥器中,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冷却2 h
后分别称量并记录质量(m₃)。
5.13.3 结果计算
按试件试验前后的质量计算热失重[式(1)],试验结果为两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,精确至0.1%。
W=(m₂-m₃)/(m₂-m₁)×100 (1)
式中:
W — 热失重,以百分率表示(%);
GB/T 29755—2013
m₁- 铝板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2— 铝板和密封胶质量,单位为克(g);
m3—— 试验后的铝板和密封胶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将密封胶制成厚度为(2.0±0.2)mm 的膜片,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14 d。
然后按 GB/T 17146
试验,试验温度(23±0.6)℃。
出厂检验项目包括:外观、密度、下垂度、表干时间、适用期、硬度、拉伸粘结性、定伸粘结性。
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;
b) 正常生产时,每年进行一次;
c) 原材料、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,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;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e) 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。
以同一类型、同一工艺一次性生产的产品每5
t为一批进行检验,不足5t也可为一批。
双组分产品随机取样,样品总量为4 kg,取样后应立即分别密封包装,再另取4
kg 样品作为备
用样。
6.4.1.1 外 观
抽取的样品符合标准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格。
6.4.1.2 物理力学性能
下垂度、定伸粘结性以每个试件均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硬度以中值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密度、表干时间、适用期、弹性恢复率、拉伸粘结强度、最大强度时伸长率、粘结破坏面积、水-紫外线
处理后拉伸粘结性、热空气老化后拉伸粘结性和热失重以算术平均值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水蒸气透过率取算术平均值,并给出报告值。
GB/T 29755—2013
6.4.2.1
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6.4.2.2
型式检验项目符合第4章全部要求时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6.4.2.3
外观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4.2.4
表1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4.2.5 在外观质量合格的条件下,表1
的检验结果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,用备用样品对该项
进行单项检验,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,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产品最小包装上应有标志,内容包括:
a) 产品名称(含组分名称);
b) 产品标记;
c) 生产日期、批号及贮存期;
d) 净质量或净容量;
e) 制造方名称和地址;
f) 商标;
g)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产品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。
包装桶或包装箱除应有7.1规定的标志外,还应有防雨、防潮、防日晒、防撞击等标志。
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、撞击、挤压包装。
产品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的场所贮存,适宜的贮存温度不超过27℃。
在正常运输、贮存条件下,贮存期自生产日起至少为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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